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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番外 捉只j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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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墙下,十二岁的“小环”正试图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。

名曰:杀鸡。

一从青郁的绿萝从头顶穿过,遮蔽了大半毒辣的日头,即便如此全身上下汗水依旧跟不要钱似的流,手底下的大公鸡生得肥硕魁梧,大红冠,全身是毛,像个西瓜大的猕猴桃,两扇大翅膀扑腾得那叫一个凶猛,假以时日说不定能返祖。

“小环”前十年都是养尊处优过来的,哪干过杀鸡这种粗活,他见过的鸡都是端上桌不动的、喷香的,哪知它竟是猛禽,当即有些手足无措,刀子“哐当”掉一旁,用两只手去捉它。

谁料技巧不到位,大公鸡一下便扑飞了出去。

溅起一地泥。

“咯咯咯!”

大公鸡满院子发疯,所到之处尘土离地,飞起的鸡爪子将绿萝扯得乱七八糟,原本僻静清幽的院落转眼变成热闹的菜市场。

逃荒回来一般面黄肌瘦的“小环”追得胸闷气短,视野里只剩下那顶艳丽无双的大红鸡冠,放肆的张牙舞爪。

“你是哪里的饭桶!”像是平地刮起一股冷风,“捉只鸡都需要如此大费周章!”

大公鸡叫不出声了,它被人掐住喉咙,拎到手里。

“小环”也不动了,低下头,扯动脸上的肌肉,“…少爷。”

少爷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孩子,模样不过八九岁,他单手拎住一只肥鸡,握住的手掌圆润白皙,本该十分娇憨可爱,但他冰凉的灰色瞳孔如一柄利矢直射过来,是雷霆般的威严。

“小环”这个名字就是他给起的。

“废物!”

樱花瓣上覆着霜雪,所以这张唇吐出的话语能冻到你心里。

确实,他就是一个废物。

如果他不是废物,他为何连自己的家人都保护不了?

最后,是他不满十岁的少爷亲自动手把大公鸡给解决了。

少爷一菜刀砍飞鸡头时,他别开了脸。

其实,他晕血。

他见过太多本不该流的血了,从他母亲的身上、从他的父亲身上、从他的哥哥、从府上的门槛一直蜿蜒到厅院的血…像一片红海,万物死寂。

人的身体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血啊,不停的流,像是永远不会干涸,又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它们流淌不止的样子?

汝南颖氏。

每到见到少爷时,小环脑海里总会冒出这四个字。

“销儿,去找汝南颖家。”唯一幸存的姐姐双目含泪,将一块玉佩塞入他手中,“颖家家主是爹的故交,你去投奔他,求他帮忙,学好了武功,回来救我。”

那天晚上,他姐姐缠住押送他们的士兵,他趁机从没锁牢的囚车上跳了下来。

他逃走了。

广袤无垠的星空下,他不停奔跑,如同刚刚拥有生命的稻草人,要趁着黑衣的屏障,躲到主人找不到的角落里去。

找到的稻草人会被主人拿走生命。

路上荒草丛生,嶙峋的碎石是不怀好意的幽灵。一路上他跌倒、爬起,他又跌倒又爬起,再跌倒再爬起,任凭冷风灌入他的胸腔,声带嘶哑,一次都不敢回头。

就像他克制想像一向端庄文秀的姐姐的遭遇,她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才给予了他生路。

他害怕一回头就会看见那张秀丽的脸颊流泪的模样,那么自己绝对会忍不住冲上去跟那群畜牲拼命,去撕咬他们的皮肉。

用他手、他的脚、他的牙齿、他的骨头!不计代价!

可他的命一文不值,所以他必须得活着,他要到汝南去,去找武林颖家。

…颖家的家主换人了。

晴朗的天空好端端地下起了雨。

他像只过街老鼠,不断被驱逐。

父亲说过,男儿膝下有黄金。

他的膝盖跪得惨不忍睹。

谁也救不了他。

以前有父母兄弟,现在只有他自己。

“吃吧!”

可爱但不活泼的少爷大方的一摆手。

面对眼前热气腾腾的鸡肉,小环十分汗颜。

因为在大公鸡走向“成熟”道路上,他总共参与了两件事。

烧水、拔毛、没了。

见他不动,少爷有些生气,觉得自己的一番好意喂了狗,白皙的面皮一点点涨红,“你是在看不起我吗?”

即使再装得少年老成,他终究依然是个孩子,自己的情绪还没办法做到完全掩藏,活像刚煮熟的螃蟹。

少爷是他见过最好看的孩子,没有之一。

“为什么?”他问。

为什么要救我,为什么要对我好。

“你是我的门面。”思考半响,少爷回答道。

小环不懂。

“门面就是要拿出给别人看的。”少爷一本正经道,“你是我捡回来的小厮,我得对你负责。”

我得对你负责。

要不是怕被揪耳朵,小环估计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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