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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暧昧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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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京城里的玉兔节,每年都会有无数姑娘家被拐子拐走。若是男童,便要好些,大约是卖到那些偏远地方生不出孩子的人家,做个儿子。若是女童或者少女,那可就惨了,没有姿色的,便给人牙子辗转几次,卖到大户人家做下等丫鬟,若是长得好看些的,反倒不如那些姿色平平的,也许被人卖到戏班子,也许被人卖到青楼,或者干脆成了扬州瘦马,被人调教几年,出落成专供贵人玩乐的宠物。

这些女子中,也有不乏大户人家的,可历来拐子这回事,便没有出身之分,管你是大户小姐还是平头百姓,一旦到了拐子手里,谁都是一个样。

「沈小姐被拐子拐走了?」屋中,季羽书一下子站起身来,来回走了两步,显出几分忧心忡忡来:「沈小姐生的不错,又气度出众,只怕落到拐子手里,定会被卖出去。虽然我也喜欢芍药姑娘,可却不希望沈小姐也变成什么姑娘。谢三哥,咱们要不要去救她?」

高阳对季羽书的话嗤之以鼻:「你没事吧,以沈妙的手段,怎么可能被拐子拐走。再者拐子只会挑落单的姑娘或者是迷路的孩子下手,沈丘和沈信离沈妙又不远,那些拐子又不是傻子,怎么可能会专挑这么大一个刺儿头,沈妙的姿色又不是什么国色天香,根本不划算嘛。」

这话说的倒也没错,拐子拐人,都是趁人不注意。就算是拐卖官家小姐,那也得挑那小姐周围无人的时候。可是听闻查探消息的人说,当时沈妙是在万礼湖边上,那时候人群涌动,拐子在其中下手,虽然容易,可是一不小心被发现,那么多人逃也是逃不走的。这么冒险的事情,若是为了一个天姿国色的那还说得过去,沈妙如今到底只是个小姑娘,虽说生的也是不错,可也没到让人失去理智的时候。

最重要的是,当时沈丘和沈信都在不远处,自古以来,欺软怕硬都是坏人们遵循的准则,明知道沈信一家人看着便不是好招惹的,拐子怎么可能自找麻烦。这样既冒险又不划算的买卖,除非那拐子也是个脑子不好使的。

季羽书恍然:「如此说来,不是拐子干的?那会是谁?这分明是冲着沈小姐来的,会不会是豫亲王府的余党?」说着他又摇摇头:「豫亲王的人也不知灭门一事和沈妙有关,莫非是沈家的人?听闻他们沈家家中不睦,会不会是其他几房的人?」

一直沉默的坐在一边的谢景行站起身来:「是『他们』。」

「他们?」高阳一下子紧张起来,看向谢景行:「他们已经发现了?」

「应该没有。」谢景行摇头:「我之前等他们动手,一直没动静。现在懂了,他们可能知道了密室的事,不知道用什么手段了解当日沈妙在场。我们的身份还未暴露,他们打算从沈妙嘴里找出口。」

「他们是你来的?」季羽书一愣,随即有些头疼:「糟了,以那些人的手段,沈小姐落到他们手上,定不会好受。」

「让墨羽军暗部的人出来找人,沿着万礼湖周围找,人多眼杂,他们应该没走远。」谢景行沉声道。他面上向来漫不经心的神情已然全部收起,肃然的模样,竟不似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郎,反而有种幽深不可测的寒意。

「墨羽军现在出动不太好。」高阳皱眉道:「如今定京城中盯着你的人太多,若是惊动了上头,只怕麻烦不小。不如让人守住城门,明日一早派你们府上的人悄悄在城中搜,总能搜出来,现在打草惊蛇反倒不好。」

「还要等一夜?」季羽书跳起来:「等一夜沈小姐早就没命了!」季羽书到底年少气盛,对沈妙又颇为赏识,不同于高阳已经有了政客的残酷和无情,在有些方面,季羽书仍然保留了少年可贵的赤诚和天真。

高阳恼怒:「都什么时候了,你还想着沈妙。一个不小心,我们的身份都会暴露!」

「现在派暗部的人去找。」谢景行冷道:「我不想说第二次。」

「谢三!」高阳看向他:「你要为了一个丫头毁了大计吗?别忘了你说过的话。」

「高阳,注意你的身份。」谢景行突然厉声道,他眉心微皱,桃花眼中墨色涌动,比定京城的夜幕还要深沉,陡然间散发的怒意,竟是让高阳忍不住一颤。

季羽书见状,连忙打圆场道:「今日事出突然,谁也没料到,不过情况也许没那么糟,先想想怎么回事。」

谢景行默了默,才道:「不是为了谁,在我的场子玩这一出釜底抽薪,实在让人不舒服。既然有胆子来,今夜就让他们尝尝,什么叫有去无回!」

……

万礼湖沿岸人潮涌动,欢呼声并着笑闹声将别的声音统统淹没了。一个官家小姐不见了的事情,似乎并未引起多大的波动,这当然是因为沈家人没有外传,可即便是真的传出去了,怕是人们也只会忙着欣赏眼前的盛况。

玉兔仙子已经一舞完毕,男人们都看的痴了,女人们都在暗中唾骂狐狸精。硕大的玉兔灯用雪白的绢布做成,上面涂了厚厚的油脂,画上了玉兔闹喜的图案,其中点缀着明明暗暗地蜡烛,在万礼湖的湖面上缓缓飘着。

人们欢呼一声,纷纷跑到湖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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