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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会错意(5 / 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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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阅川回头看,竟然是孟元峥也下了车。

“看看你工作的地方。”孟元峥淡淡道。

林阅川却想错了,“我之前在酒馆工作,是因为当时要上课,只能找晚上的工作,现在已经不在那边了。”

孟元峥“嗯”了一声,“然后呢?”

“然后,”林阅川道,“这次是在奶茶店,是正经的工作。”

“没说你之前不正经,”孟元峥道,“虽然你现在成年了,不需要监护人了,但是我应该勉强算你半个家长吧,当哥的来考察一下家里小孩的工作场所,还需要找个理由吗?”

林阅川哑然,“……不,不需要,您开心就好。”

商场还不到开门时间,只能从员工通道进去,林阅川在前面走,孟元峥不紧不慢跟在他身后。

林阅川七拐八拐找到奶茶店,迎面就碰上了店长。

店长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孩,此时正穿着制服往门口摆代言人的人形立牌,一眼就看见林阅川和孟元峥,登时眼前一亮。

林阅川就已经很好看了,皮肤白皙,鼻梁高挺,身材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样子,虽然单薄,但是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十分紧实。

但是他的长相终究是少年气太重,对于大他将近十岁的店长来说,吸引力哪有孟元峥强。

店长看见帅哥,眼睛都亮晶晶起来,一把拉住林阅川,“小林过来啦,这位是?”

孟元峥也不是爱笑的性格,但是面对林阅川的顶头上司,还是客气地笑笑,“我是他哥哥,今天没事,正好送他来上班。”

“哦哦哦,是他哥哥,”店长点头,“那您要是点奶茶,我给您走员工优惠!”

孟元峥不爱吃甜的东西,对于饮料、奶茶之类的更是不感兴趣,于是客气点头,“那谢谢您了。商场好像是九点开门吧,怎么七点就要上班?”

“哦,我们这边周天要开员工会议,还要大扫除,平常都是八点上班的。”店长解释道,“今天是小林第一天上班,我是让他八点半过来的,我也没想到他会来这么早。”

孟元峥微微侧头看了林阅川一眼,见他一向波澜不惊的面孔上竟然浮现出淡淡的尴尬,心中了然:大概还是不适应这段关系,才想着早早起床好避开自己和裴昭。

孟元峥并不揭穿他,和店长寒暄两句,大意是自己家孩子还小,麻烦人家多照顾一下。

林阅川被如此直白地关怀,心里胀胀的,只归咎于自己不太适应这个在之前无论是床上还是床下,风格都颇具冷酷风格的男人的温情面具。

裴昭迷迷糊糊睡醒,发现林阅川不在卧室,再摸摸身边的被窝,真丝的四件套触手之处都是凉丝丝的,看来是起床已久了。

接着他又发现,连孟元峥也不在家。

他从零食柜子里找了一包烧烤味的薯片,毫无形象地歪在沙发上给林阅川打电话,响了许久都没人接。

再给孟元峥打,倒是很快就接听了。

“怎么了?”孟元峥问,“厨房有小川做的早饭,你用微波炉热一下吃。”

裴昭咔嚓咔嚓吃薯片,“你俩干嘛去了?”

“送小川去打工的地方,现在就回了。”孟元峥看着绿灯闪烁,并没有猛踩油门闯黄灯,而是降低车速停了下来。

裴昭一听,薯片也不吃了,强烈控诉,“你真不是人,你那么有钱,还要我小川哥自己去赚钱养活自己啊!”

孟元峥道,“他一个成年人有手有脚,非要去我有什么办法?打断腿关在家里?”他沉默一下,自言自语,“也不是不行……”

“……犯法的哈,”裴昭说道,“他在哪里打工?我也要去。”

孟元峥嗤笑,“洗五个碗摔碎六个的人没资格说话。”

裴昭小时候父母都很忙,一直是保姆在照顾他,虽然保姆仗着他父母总是在国外,所以对他不算很好,但是做多就是没什么好颜色,讲话难听一些,家务活倒是不至于让裴昭做。

后来裴昭跟着孟元峥生活,一开始孟元峥学习比较忙,都是定一些私房菜在家吃,再后来虽然在家自己做,也大多是把碗留着第二天钟点工来收拾。

有一年裴昭学校举行了感恩教育,他回家后非要给孟元峥洗脚,孟元峥被他闹得头疼,最后才把洗脚换成了洗碗。

结果他打完泡沫没冲干净,拿着往碗柜里放的时候手滑把五个碗全摔碎了,还把碗柜里的一只碗砸碎了——洗五个碗,弄碎了六个,简直笨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,但是孟元峥对自己养的小孩滤镜十分重,在裴昭苦着脸问自己是不是太没用的时候,只是摸摸他的脑袋,评价道,“天生的少爷命。”

裴昭想了一下,觉得自己要是去打工的话,可能最后工资都不够赔的,于是换了个思路,“那我去他打工的地方待着,万一有人欺负他呢,哥你不知道,他在学校老受欺负,可惨了。”

红灯结束,孟元峥打着方向盘转弯,“嗯?”

裴昭便一五一十把学校的事都告诉孟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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